大调研大排查,力把企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9月4日上午,镇社保所结合企业大调研工作,联合区人保局劳动监察大队、镇经发公司,深入企业、直面问题、调解纠纷。区人保局劳动监察大队专管员苏洲、镇社保所副所长周建、镇经发公司和社保所相关部门人员等参加调解工作。
为配合黄浦江二级水资源保护区的清拆工作,五厍片区一列入清拆企业,在搬迁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和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导致不愿意去新厂址的30多位员工多次向企业诉求未果,引起不满,集体维权。泖港镇社保所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走入企业,与厂方、员工面对面沟通合理调解。在协调过程中,员工诉求:工厂搬迁需支付员工补偿金;2011年7月至2018年7月,员工的社会保险金自负部分从加班费和岗位津贴中扣除,有失合理;试用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金。对于员工的这些诉求,全体调解人员综合问题认真分析,区人保局劳动监察大队苏洲依次做出解答,一是要求企业明确告知搬迁的时间和去留职工的处理方案;二是做出2011年7月至2018年7月员工的加班费、津贴费充交社保金自负部分和试用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处理办法。通过三方良好协商,最终厂方回应:2011年7月至2018年7月员工的加班费和岗位津贴费和试用期内保险金计算完成后,于2018年9月20日前全部补发给员工;对于愿意去新厂址上班的员工提供班车和每月200元的交通补贴;对于搬迁补偿金政策规定市内搬迁没有补偿金,故厂方不做补偿。
通过此次企业纠纷调解工作,不仅保护了员工的依法维权意识,而且也对企业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敲响了警钟,今后社保所将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逐步完善劳动纠纷调处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