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北京大兴“11.18”火灾事故及天津“12.1”城市大厦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政府工作要求,于2017年12月6日及12月8日,江川路街道两次召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等突出消防隐患区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关于规模型租赁房整治会议。社区自治办、社区人口办、社区平安办、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安监所、房管办、城管中队、碧江派出所、华坪派出所、市场所主要负责人及7家隐患突出的规模型租赁房管理人员、房东等50余人次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峰主持,江川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斌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观看了近期北京“11·18”火灾、天津“12·1”火灾和台州“9·25”玉环市民房火灾事故情况的视频,并对火灾进行分析。其次,李斌书记明确指出江川辖区规模型租赁场所问题严重:1、私自改变房屋用途;2、无证经营;3、有群租现象(如30平方米住16人);4、安全隐患突出;5、消防设施缺失,无灭火器等基础设施。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街道35家规模租赁房进行跟踪督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必须停止经营,整改达到要求后可恢复经营。接着,各职能部门也阐述了对人员密集场所等突出消防隐患区域整治工作和规模型租赁房整治的决心,对规模型租赁房的相关人员提出要求:第一,严禁公寓房内违规使用液化气;第二,公寓房内必须同时安装喷淋和烟感报警器两套装置;第三,公寓房不得安装防盗窗;第四,公寓房内不得违规进行电瓶车充电,必须单独设置集中充电区域。最后,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峰强调要着眼大局,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对重点区域逐一排查,登记造册,要做到底数清,数据明。职能部门要全面排查,及时跟进督促关停、人员清退的进度,指导租赁房依法获取合法手续。
下一步,江川路街道紧盯薄弱环节、聚焦风险防控,将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型租赁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街道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狠抓安全,保持江川路街道安全稳定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