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委传达十一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8-9-4 9:10:00发布107次查看
区委常委会日前举行会议,传达贯彻十一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听取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的解读,并就下一步贯彻落实作出部署。区委书记赵惠琴主持会议并讲话。
坚决服从大局,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地推进机构改革
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强在市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要深刻认识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政令畅通的根本保障,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时代上海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刻领会市委全会关于全市机构改革的框架设计和实施方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深化我区机构改革的政治主题,切实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上下贯通。要以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运行的效率效能为目标,科学设置党政机构,优化职能配置,注重相关机构的联动配合。要坚持通盘考虑、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构建起符合青浦实现全面跨越式发展要求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基本框架。
会议要求,要坚决服从大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带头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要压实工作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确定的深化机构改革任务和市委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要稳妥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地推进机构改革。
学习贯彻好《条例》,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的再修订,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条例》共3编、11章、142条,依然坚持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列出负面清单,共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
会议强调,中央时隔三年,再次对《条例》作出修改,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树立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
会议明确,下一步我区将从三个方面予以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宣讲、知识竞赛等形式,督促全区党员原原本本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髓和实质,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贯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的要求,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强化单位日常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是加强严格执纪。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通过抓纪律执行避免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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