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和市、区两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2017年2月18日18时许,江川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斌、办事处副主任张峰带队,安监所会同平安办、网格中心、人口办、城管中队、消防支队、碧江派出所、华坪派出所和市场管理所对等一行人对辖区域内的隐患突出的规模型租赁房屋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规范,未及时巡查、检测、保养,有损毁或不能正常使用现象;安全疏散指示设置不规范;安全出口封闭;消防通道堵塞;遮挡室内消火栓;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双绞线(俗称:花线)等。
检查组将发现的问题当场告知各单位负责人,并现场开具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手续不健全、证照不齐全的租赁房屋要求房东停止经营活动,经整改获得相应证照、手续后方可继续依法经营。
此次联合检查,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中心,坚持“最高标准、最强措施、最严要求”的原则,全力整治规模型租赁房屋火灾隐患,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