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实施意见,今年由区民防办选定将罗泾中心校及高境第四中学应急场所改造为ⅱ类应急避难场所,其基本功能是为了市民能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期内,躲避由灾害带来的伤害,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提供具有一定应急供水、供电等功能设施的场地。两个项目同时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开工,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抓质量、保安全、促进度,于8月20日工程完工,8月22日完成了项目初验,确保了在学校开学前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及建设任务。 8月28日,区建管中心牵头组织召开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区民防办、区建管中心、设计、施工、监理、市民防质监站及验收专家组参加会议。会上,区民防办简要介绍了项目的基本情况,通报了本次验收小组成员名单,组织专家组对现场实体进行质量检查。专家组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及建议,并一致同意两个应急避难场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