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举行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暨杨浦区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斌、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杨浦区副区长李雅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湧飞、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局长陆静出席仪式并作讲话。
张斌副院长在讲话中要求,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四性”:一是要有前瞻性,二是要有创新性,三是要有操作性,四是要有可复制性。
王协副局长肯定了杨浦法院与杨浦区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在本区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事实细则(试点)》,对进一步做好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任湧飞院长强调,试点律师调解制度具有四个方面的重要价值:一是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二是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三是助推杨浦区域发展,四是有利于逐步形成法治 “杨浦经验”。
为切实做好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任湧飞院长要求杨浦区法院统筹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律师执业与自律监管的关系,二是调解履行与司法确认的关系,三是传统调解与技术创新的关系。
作为试点,杨浦法院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中,注重以下五个探索:
1、探索律师自律机制
明确律师调解员的回避、竞业限制、报告制度、职业道德四方面自律准则,建立退出机制,确保律师依法公正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探索诉调衔接机制
即使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也要求律师调解员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固定诉讼请求、证据及无争议的事实,当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对无争议的事实无需再进行举证,免除当事人重复举证的负担。
3、探索司法确认机制
法院立案前委派律师调解的案件,经律师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4、探索知产保护机制
发挥杨浦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优势,整合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力量,让知识产权得到更快保护,助力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企业依法维权。
5、探索网上调解机制
建立在线调解平台,由律师调解员在线调解,实现远程解决纠纷,突破时间、地域限制,“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