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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黄浦外滩街道人民调委会:树品牌接地气 提高专业化调解水平(附视频)

2017-12-11 0:00:00发布57次查看

“外滩”,代表了上海国际型大都市的一张“名片”,因而其和谐稳定也直接体现了上海的城市文明。黄浦区外滩街道人民调委会正是保障区域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2005年外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同时组建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街道调委会的内部办事机构和具体工作平台。


自成立以来,街道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有效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近年来,调委会连续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海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黄浦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外滩街道地处中心城区,住宅成套率低、居民居住条件差,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长期居高不下,又以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民事纠纷为主,占矛盾纠纷总量的98%以上。从数据分析来看,矛盾纠纷已逐渐扩展到涉法涉诉、房屋租赁、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而且专业性较强,涉及部门较多,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近年来,外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和属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支持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方面的属性优势和工作优势,着力打造新时期、新形势下“政治坚定、服务高效、队伍精干、保障有力”的优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取得显著成效,自成立来共化解矛盾纠纷千余件,调解成功率长年维持在95%以上。


一、立足大局,勇于担当


调委会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从适应新常态、满足社会新需求出发,全力加强地区内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


在充分认识、实践人民调解的法治功能和政治功能的基础上,结合矛盾纠纷化解的具体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展示人民调解作为社区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途径的便捷与高效,引导民众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另一方面,调委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为己任,强调工作主动跨前与沟通协作,在开展日常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协助政府部门,灵活运用调解协商等手段开展好地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服务基层,注重实效


近年来,调委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地区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不断强化自身特别是内设调解工作室的综合服务功能。


一是加快拓展调解工作范围。除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矛盾纠纷类型之外,工作触角逐步延伸至劳动纠纷、物业纠纷、治安案件委托调解等新型热点矛盾纠纷领域。与此相对应,化解纠纷数量大幅增加。2014年至今,调委会直接受理调解矛盾纠纷270余件,实现“三百,一零”——即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率达到100%,协议履行率达到100%,因调解不及时、调解不当导致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数保持为0;


二是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年来,调委会累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326件,1400余人次;


三是受理、处置政府部门转托事项,其中接到区司法局转来的“110”公安司法联动信息2000余件次,回访调解率100%。街道办事处转来的重大疑难来信来访28件,全部妥善化解或有效缓解。特别是近年来一些由动迁征收,火灾等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中,调委会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在推动相关纠纷在法治轨道内得到解决的同时,也保障了当事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了各方的好评。


 


三、完善配置,提升队伍


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调委会对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逐步进行充实、完善,重点加大了专业调解人才和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


目前,街道调解工作室已配备6名人民调解员(其中3名专职,3名兼职)。3名专职调解员中,区一级人民调解员2名、属地司法助理员1名。其中既有“80后”的年轻人,也有“50、60后”的资深老法师,既有群团、社会工作背景的同志,也有具备政法条线工作经历的同志。


从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从业背景等方面来看趋于合理,并在不同的矛盾纠纷领域形成了各自的调解特长,具备互补优势。兼职调解员由律师志愿者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是在专业性较强的疑难复杂纠纷领域,协助、配合专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起到专业指导、支撑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的专业综合素养,调委会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各类工作培训,通过讲座、观摩、研判会、网络远程学习等形式,全方位提升调解员的调解技能。与此同时,调委会也高度重视调解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加强关于调解员行为规范和服务准则的学习教育,并通过在内部制定实施一系列工作规章制度来督促落实。


调委会成立至今,未收到一起有关调解员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的群众投诉,也没有发生过调解员违法违纪的行为。近年来,调委会调解员多次受到各级部门的表彰、奖励。


 


四、规范运作,强化保障


调委会严格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及司法部有关工作规范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工作。近年来,调委会积极争取街道办事处支持,大力加强调委会硬件设施建设。按照社区调解工作的业务发展需求和人民调解窗口宜“便民、落地”的原则,在街道综治中心内单独划拨调委会业务用房。


目前,调委会已拥有包括接待咨询室、调解室、人民调解庭、档案室等在内的较为完备的配套功能设施。电脑、投影仪、监控设备、互联网络、传真机、照相机等设备配置齐全,已基本能满足调委会日常工作需求。


调委会工作经费由街道办事处予以保障,调解员办案补贴则通过市、区相关部门落实到位。调委会与街道办事处、属地司法行政机关沟通机制顺畅,定期通报地区矛盾纠纷发生变化规律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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