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下午,江川路街道安监所会同城管中队对凤凰城小区门面房承租户进行安全检查。
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私自搭建隔层、氧气瓶未按照要求靠墙摆放、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在动火施工中电焊工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氧气瓶距离动火点未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10米,地上电线摆放纵横交错、杂乱无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对动火动电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建设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及时要求整改落实,有效的排除了安全隐患,并提高了门面店铺商户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