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大专项或增加2000元抵扣额度
东方网8月3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时隔两个月,备受职工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入二审环节。相比于此前的一审稿,此次二审稿中,将“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另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给予20%费用扣除,稿酬所得收入额减按70%计算。但个税“起征点”仍为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最高税率依旧维持在45%。
5项扣除或可增加约2000元额度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二审稿中,相比于之前又新增了赡养老人支出的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增加至5项。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为了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建议对于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汪蔚青说,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主要目的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由于此前执行的独生子女政策,现在一对夫妻除了要养育孩子外,还要赡养4个老人,家庭负担确实较重。此外,赡养老人支出税前扣除也是和国际接轨。
那么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要怎么执行呢?虽然目前草案中并未明确提及相关方案,但国际上通行的一些方式,或许能提供一些参考。据悉,国际上通行做法是,父母和孩子居住6个月以上,执行一定标准的限额扣除。如果有多个孩子,从简单计算的角度,赡养费由子女们平摊。
王桦宇预计,5项税前专项附加扣除,或将最终折算具体的抵扣额度。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限额税前抵扣。
一位业内的知情人士透露,有消息源称,5项税前专项附加扣除的抵扣额度约为2000元左右。
除了专项附加扣除外,此次二审稿中还明确,对稿酬收入给予纳税优惠。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据悉,根据目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针对稿酬、劳务报酬所得有一定的减征优惠,此次改革延续了对这部分的优惠,并进一步予以明确。
逐步转向个人申报纳税模式
记者了解到,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还规定,为便于纳税人了解相关信息,准确进行年度汇总申报,扣缴义务人在办理扣缴申报后,应当向纳税人提供相关扣缴信息。
汪蔚青表示,随着个税改革的推进,税前扣除的项目多了,纳税人应当获得详细的税单。不仅是知晓具体的纳税情况,同时也对未来办理事项、证明财产合法性,提供有力的证明。 她进一步指出,此次个税改革契合了国家税制改革,将原来11项分项分类的税制转变成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从一定程度上考虑了个人家庭负担和个人区别性负担,以及区域性发展过程中,税收如何调节的问题。“当然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还要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现在只是个起步,有它的积极作用。”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说,这次改革,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他认为,今后个税改革的方向将是以个人自主申报为主、辅以代扣代缴的方式。“当前纳税人的申报意识还不强,这需要一个过程。中短期来看,代扣代缴的形式还会继续,目前修订后的个税法也延续此种征收模式,以保障个税税源收入的确定性。需要指出的是,现行个税制度下,代扣代缴的义务人无法获取纳税人所有收入来源信息并可能重复采用专项扣除,综合征税在不同级距又使用不同税率,还需在次年度会算清缴中予以调整。”
维持5000元起征点是否合适?
此前个税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短短一个月内共有6.7万人参与,提交意见超过13万条。其中,关于5000元/月的起征点是否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外界争议颇大。 记者获悉,在上一次个税法修改过程中,草案里设定的起征点标准是3000元/月,最后执行的标准为3500元/月。因此,外界普遍期待起征点这次能再提高一点。对此,汪蔚青在接受采访时指出,5000元/月的起征点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也许不算高,但在一些中西部地区,职工的收入相对较低,5000元/月的标准可能还够不到。“我国区域发展存在不均衡,如果各个地方执行不同标准,又会导致新的税收不公平。因此需要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通盘考虑。”
王桦宇表示,虽然这次5000元/月的起征点标准没变,但算上修正案中增加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5大税前专项附加扣除,其实起征点并不止5000元/月。“这样算下来,是符合广大纳税职工心理预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