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文总站:
你单位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洋局提交的长江口水文监测站网工程南汇咀水文站建设项目海域使用申请书(调整)及附送的有关文件、报告、资料等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长江口水文监测站网工程南汇咀水文站建设项目因工程结构和施工方式调整,你单位申请调整长江口水文监测站网工程南汇咀水文站建设项目用海(国海证2017D31011500018)的理由充分,用海面积合理,符合《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同意你单位提出的项目调整用海申请。
长江口水文监测站网工程南汇咀水文站建设项目调整后用海面积为0.0905公顷,比原来减少0.2801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
请及时办理海域使用权调整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证》。
特此批复。
附件:项目用海界址点坐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