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全市民防结建审批大检查的通知
2018-8-23 0:00:00发布153次查看
各区民防办公室,各管委会:
为加强民防结建审批管理,规范审批行为,市民防办决定在全市开展结建审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至2017年度民防结建审批工作。
二、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自查;
(二)市民防办网上抽查
(三)市民防办现场核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检查配建标准落实情况;
(二)检查部分配建部分缴费审批依据及流程;
(三)检查交费项目审批情况;
(四)检查重大项目审批情况;
(五)检查分期建设项目审批情况;
(六)检查结建审批档案管理情况;
(七)检查业务手册及操作指南编制、发布及落实情况。
(八)市民防办历年稽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应从收到通知起开展自查,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自查报告及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市民防办。
(二)市民防监督管理处自对各单位的结建审批情况进行网上抽查,10月底完成。
(三)市民防办办领导带队,工程处、监督管理处参加,根据各单位自查及监督管理处抽查情况,针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审批资料。11月份完成。
(四)市民防办总结通报大检查情况。12月份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专题部署此项工作。要集中力量,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并按时反馈市民防办。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