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作用,最大程度维护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举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培训讲座。长宁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全体成员共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由长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钱晓峰主讲。钱庭长介绍了上海市及长宁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的基本情况,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等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相关文件,讲解了律师的执业权利等,重点提示了律师承办刑事辩护案件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展望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钱庭长指出:律师辩护多一分覆盖,司法就多一分公平、公正、理性,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就多一分保障。近年来,国家推行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大改革举措都离不开律师的在场,全覆盖的意义在于律师必须在场,而且包括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等等,都需要律师在场,缺少了律师辩护这一利器,司法的公平公正也会受到影响。这种全覆盖,是司法建设的一次重大突破。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滕勇就当前我中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长宁区共有30余家法律援助签约律所,共75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2017年10月上海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以来, 截至2018年7月底,长宁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刑事案件共计1060件,其中,审判阶段975件,速裁和简易程序案件916件。下一步,长宁区将在提升法律服务效能上下功夫。一是严格法律援助律师的准入门槛;二是加强律师的业务培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能力;三是引导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积极履行职责,调动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流。
培训中,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浩瀚就《长宁区法律援助业务工作规程》《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案例报送要求以及窗口值班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说明,并与参会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此次培训对律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