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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装修后出门旅游,结果,家里竟住进陌生租客,还有第三人声称也买了此房……

2018-8-18 5:48:37发布91次查看

  有态度,有温度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为了追逐这份“享受”,不少人胆敢以身试法,无所不用其极。上海浦东郊区一座毛坯房的房主石某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利字当头,他“脚踏三条船”,把两个买家和一名租客玩弄于股掌之间,待事情败露一发不可收拾,利欲熏心的他携款逃之夭夭,留下众多受害者对簿公堂,伤心绝望。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道道侠先从受害者之一——买家黄女士的经历说起~
买家、租客“修罗场”:
当买卖协议遇上租赁合同
关键字:房未过户、加价被拒、卖家违约
2016年1月,黄女士在中介的介绍下看中了石某的房子,要价135万元。看房后不久,黄女士便与石某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120万元购房款。
受政策所限,房子暂时无法过户,双方约定等所有手续办齐后,黄女士再结清尾款。
小科普
石某的房子属于动产安置房,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该类房产三年之内不允许过户。正是这项规定让石某有机可乘,拉开了这场房产大战的序幕。
房子交付后,黄女士花了三个月将房子装修一新,之后便外出旅游。谁曾想,7月5日,游玩回家的黄女士震惊地发现,自家房子不仅门锁被换,而且还住进了一名陌生租客陈某。
两相对峙间,陈某表示,自己一星期前从石某手里租下了这套房子,租期一年。他强势地要求黄女士一家搬走,还借着酒劲将家具砸了。惊恐万分的黄女士见状立即报警,随后陈某被警察带走。
就在双方为谁走谁留争执不下时,闻讯而来的石某道出个中缘由。原来,就在黄女士装修好房子之后,石某曾提出加价30万元的要求,被黄女士一口回绝。
眼看上海房价不断上涨,加之房子还没有过户,不甘心的石某决定反悔,他告诉黄女士不卖房子了。然后,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石某将房子出租给陈某,并试图寻找出价更高的买家。
两个买家狭路相逢:
当买卖协议遇上房产证
关键词:证件在手、旧房已卖、新房难住
令黄女士没有想到的是,租客陈某只是这场房产大战的序曲。没过多久,第二个买家——杨氏夫妇便拿着房子的买卖合同、房产证等登场了。
杨家老两口曾在2001年时买过一套房子,全家人挤在一起。后来,为了改善住房条件,他们决定用市区的小房子置换一套郊区的大房子。
2016年6月底
老两口找到了石某的房子,要价193万元。
7月1日
房子的小房产证已经下发,对房子很满意的老两口付清全部房款193万元,并与石某签署合同,拿到了所有的房产原始证件。
第一次买房的老两口觉得所有房产原件在手,应该很稳妥了。之后一个月,他们便满心欢喜地将原来的老房子卖了,等着搬入新房。
9月1日
老两口按照石某的通知时间入住新房时,与黄女士、陈某撞在一起,这才知道自己陷入了房产纠纷。
只是,此时,已收到两笔房款的石某扔下众人“人间蒸发”了。
合法购房,合法租赁,最终却三家共处一室,这对任何一方来说都痛苦无比。不久后,租客陈某便自行搬离了房子,只剩黄女士和杨氏夫妇两个买家僵持着。
同为受害者,黄女士虽然对杨氏夫妇也颇为同情,但她认为自己购房和交付行为均在先,房子理应归自己所有。
而杨氏夫妇则认为自己有房产证等所有证件,而对方只有协议书,证据不足。
买家、卖家终极对决:
一方逃匿,三场官司
事情愈演愈烈,无奈之下,黄女士一纸诉状将石某告上法庭。2016年10月10日,法院依法追加杨先生为第三人,之后的庭审中,石某一直未现身。
10月2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各方的权益进行了明确。随即,因不服一审判决,杨先生一家提起上诉,并在不久后,又单独将石某告上了法庭……
那么,
这几场官司的判决结果如何?
房子最后究竟归谁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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