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区安委办召开加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管控工作专题会议,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办相关人员及各镇、街道安监所(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开发区安监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安委会办公关于加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管控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就如何做好“进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管控工作明确了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进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管控工作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及时将有关管控措施和要求传达至区域内相关企业。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对重点管控区域企业要加强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强化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加强重点品种安全管控。面上管理阶段全区暂停受理新增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确保管制化学品安全受控。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禁止一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类特殊作业,禁止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停车、检维修、小试、中试和新开始的试生产活动,确需进行的应提前通报安监部门,并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排摸排查阶段执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进博会”期间安全管控措施申报备案制度。各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安监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自有储存设施)、仓储、重大危险源、重点使用企业及易燃易爆企业制定“进博会”期间安全管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及自查自纠安全检查表,报送至各镇、街道安监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并审核企业安全管控措施及安全检查表可行性。面上管控阶段重点管控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保证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面上管控阶段安监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情况日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