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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区司法局开展巡察工作

2018-8-15 0:00:00发布103次查看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815日上午,区司法局召开了“中共松江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工作动员会”,标志着区委巡察组进驻区司法局正式开展巡察工作。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俞东海就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莫桂兴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与会人员参与问卷测评,局副科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党员应知应会理论测试。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和区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中层干部、离退休干部、本届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俞东海同志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开展巡察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高政治站位的具体举措,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政治标准,扎实有序开展巡察工作;三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区委赋予的光荣使命。俞东海在讲话中详细阐释了此次巡察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方式和工作安排,明确了巡察组的工作纪律,同时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莫桂兴同志就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郑重表态: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接受区委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密切配合,端正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开展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三是明确责任,坚定决心,认真及时落实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

区委巡察组将进驻区司法局开展巡察约1个多月时间。按照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重点围绕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经纪律、选人用人、工程管理、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区司法局的正常工作,不直接办信查案,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在区司法局工作期间,设联系电话:1391861388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函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南青路699号松江区委党校302室,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01620;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xcz2@songjiang.gov.cn;或投入设在松江区文诚路69号副楼一楼、三楼楼道(区司法局)的联系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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