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深刻吸取北京大兴“11.18”、梅陇“11.25”火灾事故及宁波江北“11.26”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
2017年11月28日,沙茂居委刘书记、居委安全干部、社区民警及物业经理,对小区全面排查并结合小区居民的举报,对使用液化气钢瓶的进行收缴。
在走访入户的同时向居民宣传如何预防火灾的发生,让居民自觉学习消防知识,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电器设施,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维修。
结合沙茂居委老小区情况,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小区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进行检查,对小区内的出租房屋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