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说明 |
工资福利支出 | 5,436.61 | 4,547.98 |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空额内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
其中:基本工资 | 681.40 | 893.20 |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
津贴补贴 | 1,103.56 | 1,536.99 | 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
奖金 | 2,026.10 | 526.32 | 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497.93 | 351.34 |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35.44 |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
职业年金缴费 | 56.58 |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27.62 | 497.75 |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71.24 | 1,034.53 |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
其中:办公费 | 496.40 | 185.91 | 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印刷费 | 0.50 | 14.54 |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咨询费 |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
手续费 | 0.50 | 1.08 |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
水费 | 98.90 | 15.17 | 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
电费 | 123.00 | 192.21 |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
邮电费 | 3.44 | 17.45 | 反映单位开支的邮寄费、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
物业管理费 | 3.46 | 1.66 |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等物业管理费 |
差旅费 | 43.60 | 33.02 |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50.00 | 37.65 |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
维修(护)费 | 1.50 | 102.12 |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租赁费 | 1.50 | 1.37 |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会议费 | 10.00 | 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 |
培训费 | 19.10 | 2.95 | 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
公务接待费 | 50.50 | 12.86 |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专用材料费 | 0.50 | 15.90 |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
专用燃料费 | 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 ||
劳务费 | 0.80 | 0.56 | 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
委托业务费 | 3.61 |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 |
工会经费 | 10.72 | 78.23 |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
福利费 | 63.58 | 117.49 |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5.60 | 8.63 | 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
其他交通费用 | 159.34 | 146.40 | 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8.30 | 45.72 |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68.05 | 295.79 |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其中:离休费 |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其他补贴 | ||
退休费 | 71.88 |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 |
住房公积金 | 224.30 | 157.91 |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购房补贴 | 345.00 | 107.68 |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业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2.15 | 反映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置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
其中:办公设备购置 | 2.15 |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
专用设备购置 | 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 ||
基本支出合计 | 7,475.90 | 5,88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