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 机关运行 经费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1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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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