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围绕“预防更精准、服务更到位、调解更有效、关系更和谐”的工作目标,持续深入走访基层调解组织寻策问计,会同街镇(园区)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先行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综合示范工作开展,着力打造以街镇调解中心为主体,经济园区、村(居)、企业调解委为延伸,各部门多元参与的多元化预防调解组织体系。今年上半年,各基层调解组织受理案件1631件,同比下降12.97%,预防效果予以显现。调解率达70.09%,先行调处率96.89%,委托接待案件1039件,方便群众千余名。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筑牢“一道墙”。锁定劳动争议多发、易发领域,强化“第一道防火墙”功能。加强排查,主动预防。建立定期排摸、敏感期排摸、专项排摸等制度。确保情况准确、提前介入、及时上报、化解到位。加强沟通,联合预防。建立群体性争议案件的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部分街镇推出“上门调解、夜间调解、休息日调解”等便民举措。加强研究,精准预防。区人保局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深入研究区域重点行业、转型企业的劳动争议风险和发案特点,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争议多发行业,全面推行规范合同和规章制度范本。针对可能出现关停并转的企业,强化实时监控,发现苗头问题提前上报、提前介入。 二是坚持基层为主,织密“一张网”。加快延伸拓展,健全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建立标准化场所设施和专业化调解队伍,确保基层基础稳固。镇层面,推进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成立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打造集接待、立案、调解于一体的基层维权服务窗口。村、园区层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委员会的联络点。企业层面,组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试点建立标准化调解室并设预防调解联络员。 三是坚持调解为主,构建“一条链”。落实内部业务标准化流程,完善内部文书审查机制,确保程序科学高效、办事方便快捷、信息公示公开。探索建立“3+1”处置机制,接案先网格调解、立案再片区调解、疑难案件联合调解。整个过程不超过15天。调解不成再仲裁,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基层调解组织代为收取仲裁申请材料,部分案件实现当场受理、当场排庭、当场发放仲裁文书。 四是加强宣传服务,树好“一面旗”。加强与企业、劳动者的常态化沟通,将“和谐调解”理念贯穿服务全过程,大力培育调解品牌文化。抓线上实时沟通。通过“企业qq互动交流群”定期发布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企业参与线上讨论,指导企业做好劳动争议预先防范。开辟微信公众号专栏,方便企业和劳动者掌握政策动态、参与问答互动、报名培训讲座,促进企业加强规范管理,预防争议发生。抓线下品牌服务。深化“企业接待日”、“相约星期五”等特色品牌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就业推荐、劳动争议调解等“一条龙”诚信服务。抓日常宣传培训。制作实用信息宣传册,通过走园区、进企业等方式免费向企业和劳动者发放。对大中小型企业实行分类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