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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定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8-8-1 0:00:00发布302次查看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党工委、党组),各区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双高”人才计划,加快推进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8〕11号),培养造就一批品德优秀、专业突出、素质全面的青年英才,根据《嘉定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嘉定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嘉定青年英才开发计划人选分为创业创新类、经营管理类、技术研发类、应用技能类和社会治理类,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条件

1.创业创新类

(1)创办企业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嘉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

(2)所创办企业实际运营在1年以上,原则上不超过5年,管理水平、创新能力、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3)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①在引领创新、产业发展转型、技术革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青年人才。

②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积极创办众创空间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青年人才。

③围绕嘉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创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投企业、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具有一定海外经历的创业人才。

④所创办企业在促进本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示范导向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接近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

2.经营管理类

(1)人事关系在嘉定的企业(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为准),全职在嘉定工作1年以上。

(2)在知名企业(不包括国有企业)中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

(3)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创新的发展思维,在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带领团队进行前沿研究和科学实践,潜心钻研、建功立业。近年来取得的业绩与成果明显,得到同领域专家的认可,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技术研发类

(1)人事关系在嘉定的科研院所或企业(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为准),全职在嘉定工作1年以上。

(2)在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不包括国有企业)中担任技术开发项目负责人,主要包括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和技术研究与开发,有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的专利发明或重大技术革新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所在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研究方向符合嘉定“两高四新”产业发展需求。

4.应用技能类

(1)人事关系在嘉定的企业(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为准),全职在嘉定工作1年以上。

(2)在先进制造业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并在关键环节发挥作用,个人技能、技艺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

5.社会治理类

(1)人事关系在嘉定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为准),全职在嘉定工作1年以上。

(2)主要从事社会领域工作,具有社会学、心理学或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对社会治理创新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或者实践经验。

(3)积极参与区域社会建设,有较强的社会动员和群众工作能力,相关工作成绩在全区乃至全市产生较大影响力。

二、推荐办法

青年英才选拔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镇、园区作为推荐主体,在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单位中进行排摸,在考察、审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候选人,报至区青年英才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英才办”)。

2.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向区英才办进行自荐。若本人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则需征得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镇、园区同意后进行推荐。

三、材料要求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嘉定青年英才申报表》

纸质版一式2份,a4纸打印,表格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并附电子版(详见附件1)。

2、《嘉定青年英才组织推荐表》

通过组织推荐方式申报的青年英才,需填写该表。要求a4纸打印,表格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2份,并附电子版(详见附件2)。

3、申请人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附件证明材料

纸质版1份,并附电子版:包括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件证明材料均采用a4纸张制作,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4、《嘉定青年英才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纸质版2份,a4纸打印,表格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并附电子版。(详见附件3)

5、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属创新创业英才的,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复印件2份。并附电子版。

6、申请人在嘉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2份,并附电子版。

7、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2份,并附电子版。

8、本人一寸近照

打印版2张,电子版1张;打印版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本人姓名,贴于表格中。

纸质版提交至嘉定区青年中心(嘉定区德富路与天祝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21-3335557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jdgqt@163.com。

相关选拔情况可在嘉定区门户网站了解,具体选拔工作通知及表格可在嘉定共青团网站上进行下载。(嘉定共青团网址:http://youth.jiading.gov.cn)

四、工作安排

1.推荐举荐。8月24日(周五)前,各单位完成青年英才的初审、推荐工作,进行分类汇总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按要求报送。

2.资格审查。9月14日(周五)前,区英才办根据选拔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征询公安、税务、法院、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查询候选人个人征信、纳税等情况,形成初审名单。

3.差额复审。9月28日(周五)前,评审委员会重点审查申报材料中个人工作业绩与所主持、参与项目的综合情况,确定一定的差额比例,形成复审名单。

4.专家评审。10月19日前,组织候选者通过演示、答辩等方式开展现场评审,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对候选人的专业水平以及其所主持、参与项目的发展潜力进行评审,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

5.最终审定。10月底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区英才办形成初步入选名单后,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经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五、资金扶持

为鼓励青年英才积极承担、参与主持相关行业重点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对入选者培养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帮助青年英才解决项目实践中的关键性、瓶颈性问题,形成实质性的成果。资金扶持的具体额度与入选者在专家评审环节的得分直接挂钩。

项目资助金额分两次发放,首期在确认之日起一个月内发放资助总额50%;剩余50%部分根据第三方专家团队对申请人项目结题报告评估结果视情发放。

六、培养服务

对青年英才进行综合培养,设立区青年英才导师团,由导师全程带教指导;结合行业特点,实行分类培养;搭建青年英才互动交流学习平台,举办丰富多彩联情、联谊、联智活动;以及授予入选者“嘉定青年英才”称号,优先推荐输送等。

七、考核评价

青年英才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进行。青年英才每一个培养年度向所在单位进行年度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镇、园区负责审核;年度报告材料提交区英才办。考核结果与青年英才享受的培养服务和资金扶持挂钩。

八、监督管理

对青年英才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实现“优选、优育、严管、严出”,确保人才开发质量。青年英才有以下情形的,中止命名和培养,停止享受相关补贴:

1、有违规、违纪、违法事实的;或因所在单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事实,青年英才作为负责人承担不可推卸责任的;

2、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

3、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4、未完成培养任务的;

5、因工作岗位发生重大变化,不再从事原专业工作或流动到外区县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为准);

6、经区青年英才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周满满、朱立群    联系电话:33355577 、69989167

邮寄地址:嘉定区德富路与天祝路交叉口 嘉定区青年中心

邮编:201801

电子邮箱:shjdgq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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