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车辆“本身”也在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
为从源头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大调研大走访为依托,广泛听取企业与群众意见,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加强监督力度,促使电动自行车更加规范化,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电动自行车三大薄弱环节。
一、生产环节管控难
目前区内5家电动车企业中,实际仍继续生产的有3家,年产量约33000余辆
一方面在生产环节中,由于以前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整车重量不是检验否决项,造成超重车辆出厂销售。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行业技术含量不高,配件更换、改装较为容易,为后续销售、使用环节埋下隐患。
二、销售环节监管难
产品出厂时符合国家标准,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在销售、维修时对车辆进行改装,较为常见的就是对限速装置、续航能力进行改装,使得实际速度可以达到50-70 km/h、加装电池使车身重量远超55 kg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但区内光是有证照经营,或已备案纳管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达157个且较为分散,还存在个人私自改装等现象,往往只能被动依靠群众。举报来进行查处,且产品监管需要有,一定的技术识别能力,以目前的人力和物力难以满足。
三、使用环节治理难
目前,嘉定区注册非机动车数量达981443辆
由于电动自行车数量多、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交警部门警力有限,违法成本低、处罚难度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处于相对弱势一方,而相关法规也规定,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虽国标明确超标电动自行车会被视为机动车,但实践中在认定双方责任时往往不考虑“超标”这一因素,机动车车主“较真”的很少且费时费力,这让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章更加肆无忌惮。
“三招”解“三难”
针对生产环节管控难
督促辖区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组织生产。对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保障能力较差、近3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现2次以上不合格情况,或存在产品质量行政处罚等记录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实施加严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新规范过渡期的管理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针对销售环节监管难
严厉查处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依法公开,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
针对销售环节,加大对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针对使用环节治理难
加强与公安嘉定分局、房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与执法联动,从交通管理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进行管控。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改装、超速、载人、闯红灯等行为的劝阻与纠处力度;着力消除居民楼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消防安全隐患;切实督促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进行整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