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燃气条例》中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燃气企业应该建立可对气瓶检测、充装、运输、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实施追潮、识别的信息系统”。2018年7月4日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市场科科长李鑫等两人与松江燃气管理所领导来公司检查公司液化气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完成情况、信息导入情况和液化气的运营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1、所有用户(在册用户或活跃用户)的信息是否已经导入信息系统。2、企业所有站点的运营数据是否已经全部纳入信息系统。3、配送车辆信息(包括车辆的位置、随车人员、实时载瓶情况)是否已全部纳入信息系统。4、气瓶流转、检测、充装、储存、销售等信息是否已全部纳入信息系统;5、配送人员的管理是否纳入信息化管理;6、配送任务是否全部经系统派单,订气端口(电话、网络)是否统一;用户收费情况是否导入;7、用户安检情况;8、用户按性质分类;9、用户用瓶信息;10、用户按属地划分等。
燃气处李科讲到:
1、市燃气处和市公安局的要求,也是进口博览会的要求,用户信息汇聚到燃气处将来与公安共享;
2、钢瓶标签要求初定在今年全部安装完成;
3、市燃气处在与公安协调配送车辆做到统一品牌、统一标志;
4、市燃气处与市发改委在协商25元配送费用的是否纳入气费中;
作为燃气企业我们提出:
1、请行业主管部门尽快解决政府给企业的补贴费用;
2、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举行的联合安检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应该由企业来开具隐患整改单;
3、在配送过程中企业遇到的困难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解决而不是相互推托。
经过一个下午的检查市场科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对我们的信息平台系统也表示赞扬。希望我们加快推动全配送项目,重视安检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