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重要保障。如何进一步把“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这个新命题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落实到本地区法治建设的实践中,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保驾护航?7月14日,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的八大政法院校及一家观察员高校的法学家们相聚崇明,围绕“生态+法治”主题,为完善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言献策。 依托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曹文泽与课题组专家们对“崇明生态岛建设法制保障”相关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形成了一些基本结论。他从立法层面指出,构建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法律体系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传统的立法模式已难以应对,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必须依赖生态法治的健全与完善。在应对生态建设与保护法治保障的难题时,应该立足改革、创新模式。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对传统的立法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具体包括:处理好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本地各部门之间的立法协调、地方与地方之间的立法协调问题。在中央推进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在地方层面共同立法的这种崭新模式值得尝试。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主编曹明德表示,崇明有着与纽约长岛极类似的区位特点,崇明应借鉴国际经验和教训,尽快建立起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统一规划体系,“一张蓝图”贯彻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始终;立足于本岛的生态基础,构建以生态红线为核心的生态安全法律保障制度,完善自然保护区制度;以创造人居福祉为目的,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丁岩林认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离不开坚实而完善的法治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升级版,其法治保障的路径和方法是法律的生态化,同时应当加强法治保障的关键内容建设:制定生态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提升环境标准、促进产业升级,构建大环保新格局、落实一岗双责,以及推动公众参与、实现多元共治。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霞在探讨生态岛建设中的环境法治治理机制研究时指出,实现环境的法治治理,需要从政府问责机制、司法监督机制、公众参与机制上寻求突破。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练育强指出,当前检察机关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提起公益诉讼面临着一些问题,既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共性问题,如案件线索的来源、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地位、举证责任等,也有生态岛建设中的个性问题,这主要体现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体制建设方面。因此,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在生态岛建设中的作用,就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建设、健全机制建设。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张璐从精神层面环境利益诉求角度,指出目前已经具备了精神层面环境利益诉求法律化的社会共识基础。对精神层面环境利益诉求法律保护的起点应立足于生态环境健康无害,而法律对精神层面环境利益诉求保护的上限则应以生态环境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为依据。对于精神层面环境利益诉求保护的司法裁量应重点考量以下因素:所在区域原有的生态质量水平、所在区域的规划功能、相关规划是否在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