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新虹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出席情况:党工委委员应到9名,8名出席会议。
会议以票决制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一项议题:
1、干部人事调整相关事项。
会议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十二项议题:
1、关于新虹街道镇村级河道市场化养护的请示;
2、关于新虹街道小涞港河道市场化养护的请示;
3、关于综合养护实训基地(模型)建设的请示;
4、关于建筑垃圾中转分拣中心项目建设的请示;
5、关于申昆路综合大楼自来水接水费的请示;
6、关于在申滨路、申滨南路、锡虹路(申虹路-申贵路)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的请示;
7、关于在申武路、甬虹路、建虹路(申滨路-申长路)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的请示;
8、关于在舟虹路、扬虹路(申滨路-申长路)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的请示;
9、关于对云霞、天麓绿地管养单位进行招投标的请示;
10、关于对迎宾绿地管养单位进行招投标的请示;
11、关于文明办、房管办、网格中心、投资公司、资产公司创全应急项目申报的请示;
12、关于申昆路办公楼购买办公设备的请示。
新虹街道监督员列席了会议,并对会议决策程序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个人和组织均可对决策的有关情况在通告发布后七天内向区纪委或街道纪工委反映。反映要实事求是,最好能署名,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方式:
1、区纪委地址:沪闵路6258号
电话:24033380邮编:201199
2、街道纪工委地址:申滨路777号
电话:62206309邮编:201107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