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税务局六措并举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2017-11-28 15:56:00发布60次查看
一是摸清税源底数。建立与区土发中心、发改委、房管局等部门信息交换协作机制,掌握待开发、已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体量、商住比例、开发周期等关键要素,掌握土地增值税税源底数。二是开展团队审核。成立科室、管理所、评估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清算审核小组,按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不同内容和审核要求,明确组员职责和分工,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票据、凭证、资料进行审查核实。三是健全抽查机制。结合清算审核同步开展抽查,同一清算项目组员之间实行监督制约机制,审核同一项目中收入、成本等扣除内容,审核和抽查人员不允许兼任。四是加强集体审议。根据审核和抽查意见,汇总有关资料,提请集体审议,审议程序、方式按区局重大涉税事项(案件)合议有关办法实施,并做出清算审核结论。五是规范中介管理。对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的税务中介机构在准入条件、工作程序、鉴证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好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认真审核《鉴证报告》真实性、规范性,并对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抽查和检查。六是严格清算考核。按照市局绩效考核要求,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进一步推进难以清算的历史遗留项目的清理和确认。加强对暂未符合清算条件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不再新增难以清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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