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2018-7-16 14:45:00发布110次查看
根据《2018年上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绿化市容局〔2018〕145号文件通知要求,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自2016年以来,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上海市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为重点的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内容涉及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食用野生动物对生态和健康的影响等内容。通过几年来的宣传,本市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郊区张网捕鸟的现象逐渐减少,食用“熏拉丝”的习惯也在逐步改正。
2016年以来,“野趣上海”微信公众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阅读量达70多万人次;从2016年35届到今年的37届“爱鸟周”活动期间,全市开展宣传活动176项,共发放宣传资料等8万余份,参与公众近9万人,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内容涉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市野保、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培训3次,参训总人数达140多人次;组织全市各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培训3次,参训总人数达110多人次;组织或受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邀请,培训全市野生动物保护检查员10多次,参训总人数达400多人次。
通过大规模普法宣传,不仅在野保系统内熟知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通过不同方式使广大市民知道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危害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真正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制度。
通过大规模普法宣传,不仅在野保系统内熟知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通过不同方式使广大市民知道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危害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真正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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