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群众获得感 打出多元“组合拳” 普陀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正式揭牌运行
2018-7-13 11:37:45发布96次查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副书记尹弘同志在《统战专报》第439期等文件中关于物业纠纷工作的专项批示,结合《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普陀区2018年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责任书》等工作要求,普陀区作为全市物业纠纷工作试点区之一,紧紧围绕探索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住宅小区矛盾纠纷的痛点、难点、堵点,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在广泛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普陀区司法局探索制定了《2018年普陀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试行)》,为全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提升合力化解物业纠纷的效能开辟了新路径。
7月12日下午,普陀区举行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暨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区巡视员孙萍,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区委常委、副区长韩金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庆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艳,副区长杨元飞、张伟出席,区委办、区府办、社区办、房管局、司法局等21个职能部门,以及10个街道镇行政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黄庆伟同志主持。会上,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瑶发布了《2018年普陀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试行)》。该机制充分借鉴吸收“枫桥经验”,立足“工作力量下沉、矛盾就地化解”的工作理念,探索建立物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坚持两条腿走路——以政府为主导、以专业社会组织为补充。以政府为主导的调处组织架构主要为“区级物业调委会、街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居(村)委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三级平台,努力将大量一般类、传统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协作、联动联调机制,打破部门限制,进一步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资源,形成联调合力,提升化解能效。对专业类的纠纷,由街道(镇)购买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法律服务,集中化解基层物业纠纷;对于疑难复杂、已经造成信访等的纠纷,引导至法律渠道,避免矛盾转化升级,从而形成物业纠纷调处的良性循环,实现“一般矛盾不出居村,重大矛盾不出街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会上,陈春兰同志、杨元飞同志为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与会领导为街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授牌。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曹杨新村街道、真如镇街道4家单位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最后,孙萍同志对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回应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高度,深化对做好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认识。二是要高举“党建引领”旗帜,凝聚“四治”力量齐抓共管,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要抓好工作推进,大胆探索实践,闯出一条具有普陀特色的物业纠纷矛盾化解的新路子。
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推出,标志着普陀区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程中跨出了可喜一步。下一步,普陀区司法局将根据市委、区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要求,与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一起边试行边完善,努力形成可借鉴的工作经验与做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社区物业管理与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普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