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王佳燕7月12日报道:处理好社会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物业纠纷化解工作也是普陀区在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美丽家园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今天下午,普陀区举行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暨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会上发布了《普陀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试行)》,成立了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及街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进一步提升化解物业纠纷的能效,提升基层社区治理水平。
图片说明:会议现场
《普陀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试行)》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专业社会组织为补充。以政府为主导的调处组织架构主要为三级平台,“区级物业调委会、街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居(村)委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努力将大量一般类、传统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协作、联动联调机制。对专业类的纠纷,由街道(镇)购买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法律服务进行调处,集中化解物业纠纷中的“硬骨头”;对于疑难复杂、已经造成信访等纠纷,引导法律渠道,避免矛盾转型升级,从而形成物业纠纷调处的良性循环。
此次成立的街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定位为社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操作平台。在这一平台中,由街道(镇)行政组织党组负责人负总责,统筹协调社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打破部门限制,搭建工作班子,进一步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资源,形成联调合力,就地化解矛盾,实现“一般矛盾不出居村,重大矛盾不出街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区物业调委会作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与指导机构,负责开展物业纠纷调解,以及与街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对接等工作,协调与司法诉讼的有效衔接等。
图片说明:街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授牌成立
目前,绝大多数传统型的物业纠纷,依托“区级、街道(镇)、居(村)委”人民调解三级工作网络,已能化解。但涉及业委会改选、物业公司选聘、群租等因管理缺位、服务不到位导致的突出矛盾,往往是物业纠纷中的“硬骨头”,牵涉各方利益,实践中仅靠人民调解员“单兵作战”较难化解。这些“硬骨头”已成为小区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普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试行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也是该区对建立物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一次试探索。多元,就是要加强部门间协作与联动,整合与优化部门资源,打出“组合拳”,最大限度地实现矛盾就地化解。针对物业纠纷不同于传统婚姻、邻里等纠纷,呈现出的专业性强、化解难度高、周期长等特点,机制注重强化专业支撑和法律保障,规定房管局、法院等部门在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支持、政策法规、文书效力等方面给予具体业务指导与支持。
据悉,普陀区还在积极创建以“硬件提升、软件强化、体制健全、机制完善”为目标的“满意物业”,全面对标上海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推动物业服务管理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行业文明程度和住宅小区市民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