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长宁的各位朋友有福啦!为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质量,长宁区人民政府公布了一批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的事项,你只需跑一次,就能办理目录里的所有事项。炎炎夏日,这份“只跑一次”目录值得你拥有,请早早收藏并行使你的监督权。
长宁区区级
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公告
2018年第1号
根据《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7〕54号)的规定,经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长宁区区级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各办理机构将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当场作出决定并送达相关文书,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切实感受到便利。严禁以当场办结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未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的,群众和企业有权投诉,长宁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长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长宁区区级当场办结事项目录
(第一批)
注:法律法规如有变动,以法律法规为准
公安长宁分局各派出所一览表
长宁区各街镇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表
长宁区街道(镇)
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公告
2018年第2号
根据《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7〕54号)的规定,经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长宁区街道(镇)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各办理机构将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当场作出决定并送达相关文书,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切实感受到便利。严禁以当场办结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未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的,群众和企业有权投诉,长宁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长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长宁区街道(镇)
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
注:法律法规如有变动,以法律法规为准
长宁区各街镇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表
长宁区区级
提前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公告
2018年第3号
根据《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7〕54号)的规定,经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长宁区区级提前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各服务提供机构将按公告要求提供提前服务,包括提前介入、主动指导、批前指导、上门服务、全程跟踪等,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切实感受到便利。严禁以提前服务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严禁以提前服务为由设置各种前置条件或准入门槛,严禁以提前服务为由强制提供服务。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提前服务的,群众和企业有权投诉,长宁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长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长宁区区级提前服务事项目录
(第一批)
注:法律法规如有变动,以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