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上海市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项目市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有关解读说明
2018-7-6 12:30:39发布95次查看
为推进本市电力架空线入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项目市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上海市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项目市级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问题做一政策解读:
1、本次《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架空线和道路立杆管理,逐步消除“黑色污染”,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架空线入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到2020年,计划完成本市重要区域、内环内主次干道以及内外环间射线主干道约470公里道路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资金筹措以“市区共担、政企共担”为原则,坚持以路为单位,做到“一路一方案”,按“市级统筹、属地推进、部门协调、权属实施、社会参与”方式组织实施。
2、《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办法》适用于本市重要区域、内环内主次干道以及内外环间射线主干道范围内,经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认定的既有道路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项目。《办法》试行五年,有效期自2018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9日。
3、《办法》中相关部门职责是什么?
市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指挥部负责下达和调整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年度工作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提出的市级资金预算和资金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资金的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并对市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4、《办法》中市级资金支持方式是什么?
市级资金用于支持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项目所需的前期费等和工程费。
前期费由区政府承担,对于其中超出2000万元的部分,由市级资金根据该区项目的费用开支整体情况,综合平衡后按年酌情给予补助;
工程费根据概算定额,由市级资金和市电力公司原则按照2:1的比例分摊。对工程费中的室内配电站和户外箱式变电站超出造价上限的部分,根据该条线路拆除杆变容量之和与新建配电站或箱变容量差异情况,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核定为等容量替代范围的,由市级资金和市电力公司按2:1的比例分担。
5、《办法》中市级资金预审申报方式是什么?
各相关单位应当在每年8月底前,根据市指挥部确定的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分项目编制下一年度的市级资金预算,并按下述方式进行申报:
(一)各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就前期费等费用编制市级资金预算,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并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二)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就工程费编制市级资金预算,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并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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