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是时候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了
近日,同济大学医学院、香港专科护理学院主办,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协办的“急危重症专科护理及慢病管理高峰论坛”上,专家提出全新观点:发展专科护士,结合丰富临床实践,未来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将可实现慢性病的健康管理、降低医疗成本。目前,全球已有22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护士处方权,实践证明,护士处方权可应用于轻微疾病,例如社区患者、姑息照护、疼痛管理等。
我国专科护士起步较晚、研究生层次培养较少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美国护理科学院院士袁长蓉教授介绍,专科护士的理念最早源于美国,1900年《美国护理学杂志》提出护理专科化,目前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已建立较为完善和系统的专科护士层次和模式。一般来说,专科护士可归纳为两个层次:初级专科护士、高级实践护士。1992年,美国护理学会对专科护士(简称apn)提出定义:具有研究生学位,能进行全面健康评估,能独立进行高水平工作,拥有诊治和治疗的专家技能,能够处理个体、家庭、社区实际或潜在的各种复杂反应,能制定临床决策,管理急慢性疾病,促进健康的注册护士。
专科护士在我国起步较晚。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增设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至2016年,招生单位已由首次获批的28所高校发展为86所高校,招生人数也逐年增加。至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将达60%左右。目前,护理研究生层次培养仍然较少,与我国高等护理教育起步较晚有关;至于临床上的护理继续教育,对专科护士认识不够深刻,无法明确专科护士的工作职责,同时存在专科护士、护士长等角色重叠。同济大学医学院院长郑加家麟补充,急诊护理、神经康复护理、老年护理、社区护理等护理需求正日益增长。
专科护士不该“泛专业化”、应以患者及疾病为中心
袁长蓉说,当前不少人对专科护士的认知存在误区,专科护士不该“泛专科化”,临床专业化发展应基于临床护理模式的转变,以患者及其健康为中心,而不是以某项技术为核心(如picc护士等),专业技术并不等于专科护理。目前,我国内地专科护士培养、资质认证处于起步阶段、护理领域最高学历人才较发达国家严重不足,许多培训课程准入标准尚未与国际专科护士硕士学历要求接轨。
香港护理专科学院院长黄金月教授说,在专科护士达到一定发展规模之时,赋予护士处方权,是多个发达国家及地区的成熟做法。所谓护士处方权,即指护理人员在临床实践中被授予开具药物和相关检查的权利。目前,英国、芬兰、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都开放了护士处方权,并有一定法律法规来保障和规范护士处方。
专家进一步细分,护士处方权目前有三种,主要是独立处方、协议处方、医生的补充处方。独立处方是指护士通过自身对患者评估和诊断,可以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独立开方;协议处方是指在医生提前授权并签署协议的前提下,护士可以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开具规定范围内的处方;补充处方则是在医生有医嘱的情况下,护士开具处方,主要为护士为管理慢性病长期持续患者提供服务。
开放护士处方需培养跟上,可从社区为突破口
香港社区及公共健康护理学院前院长林燕鸣在论坛上表示,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开放护士处方权可降低医疗成本,为患者提供更及时、更便捷、更高效的卫生保健服务。此外,接受护理门诊服务的患者,对护士处方的服务模式认同度高,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高。而护理服务在降低药物处方差错的发生率、缩短患者住院时间、提高随访率、促进患者健康等方面具有优势。在香港,赋予护士处方权,在社区护理还能实现更好的照护、社会融合,改善一系列服务机会,以此满足人群不同需求。
探索与尝试,已经发生。去年8月,安徽省发文确定护士处方权限,成为内地护理界的“先锋”。不过与会专家表示,“护嘱”相关政策落地还需要很长时间的磨合。有资质的护士需要经历申请-资格认证-临床实施的过程;此外,医疗机构层面也需要配备相应的实施细则,及时调整护士处方权的应用范畴。
第十人民医院副院长李济宇认为,护士处方权应用,培养须先行。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推进,以社区为突破口,提升社区护士的竞争力,或可发挥社区整合性、一体化、一站式服务,以此实现医疗资源的最优化。此次论坛同时传出消息,“香港—上海同济十院急危重症专科护理培训基地”落户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未来,培训基地还将为开展急危重症邻域相关研究搭建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的平台。郑加麟说,与香港护理专科学院的合作,对未来培养专科护士和提升专科护理服务,皆有很好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