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法援中心优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升市民满意度
2017-11-24 14:22:00发布74次查看
奉贤区法援中心优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确保老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涉老侵权纠纷纳入补充事项范围。对70岁以上老人、三无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人、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二是健全“四优先”服务机制,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普遍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80岁以上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三是多渠道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巩固区中心和14个分中心传统阵地作用,安排律师到老干部局集中授课,参加重阳节助老志愿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共接待老年人来访法律咨询240人次,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7人次,“12348”接听老年人来电咨询570人次。其中,敬老月期间,共接待老年人来电来访法律咨询7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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