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隽秀五金塑料厂: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孙菊英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调解处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调解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嘉劳人仲(2018)办字第825号调解书。调解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同意于2018年5月5日前支付申请人孙菊英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贰万贰仟捌佰柒拾柒元整;
二、双方当事人确认就本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已处理完毕,今后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