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8-6-29 17:58:21发布83次查看
据静安区消息:6月27日下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5位市民旁听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认为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办理职责,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6月上旬,由区政府承办的148件代表建议和其他部门承办的5件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前办复,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90件,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45件,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的18件。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同意的占88.2%,表示基本同意的占11.8%。
会议要求,在下阶段的办理工作中,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坚持“四个度”。一是思想认识要有高度,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大调研工作,通过办理好代表建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二是推动工作要有力度,对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代表建议要加强监督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办理结果,避免反复;对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要加大推进的力度,争取早日解决。三是与代表沟通要有深度,要把主动、积极、及时与代表沟通落实到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让代表参与到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四是办理结果要有温度,要注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感受度和满意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解决率和实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王伟、王苏、卞新山、朱海鸾、李华、时筠仑、应敏、张云清、张建华、张喜胜、姜伟成、夏丽萍、梁永兴、董君武、傅帆等15名同志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刘忠良、张志刚、周群、郑峻、胡顺凯、钱惠忠、黄永红、常涛等8名同志因职务发生变动,已调离本行政区域,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319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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