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嘉定县率先创建成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2004年通过“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二期建设,在2012年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评审。今年,嘉定又将再次迎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评审。
6月26日,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审工作培训会上,就嘉定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作了全面解读,并就相关复评审的重点工作作部署。会议强调,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评审工作,是对嘉定区近年来中医药工作成效的一次检验,也是促进我区中医药工作发展的一个契机。通过复评审工作,将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嘉定建设中的作用。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复评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切实把复评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部门协同,强化保障,确保复评审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