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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深入推进公安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2018-6-26 14:11:15发布91次查看

今年3月29日,吕耀东局长出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徐汇区副区长、徐汇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吕耀东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目标清晰、任务明确、要求严格。面对新时代公安工作,形势复杂、任务繁重,机遇与挑战并存、稳定与风险相伴,作为公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这些职责要求,必须要强化“政治意识”,把握“普法”和“执法”两个重点,抓住当前“智慧公安建设”“放管服”改革和督导检查三个关键,严格按照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对照职责谋筹划,针对问题找对策,靠前指挥抓落实,强化督导求实效,为全区法治建设打好“底桩”、建好“支柱”,为居民群众的安全、幸福保驾护航。
一、强化“一个意识”——政治意识,着力把党委班子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政治是旗帜、是方向,党委班子抓法治建设第一位的是要树牢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十九大报告高扬“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旗帜,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规律的再总结、再提炼、再升华,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胜利、国家兴旺发达的新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新福祉。为此,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以统一思想认识为先导,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领悟习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党委一班人的“四个意识”和抓好法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法治建设点多面广、千头万绪,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抓住主线、统筹结合、整体推进,坚持以学带干抓创新,干中促学抓落实,引导党委一班人崇尚法治信仰、立准法治标杆、树牢法治权威。坚持把抓法治建设的职责落实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列入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目标引领、过程监督和考评结果运用,确保法治建设不挂“空挡”,踏石前行。
二、把握“两个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深化“执法”管理,确保法治建设“两轮驱动”。
(一)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核心,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法以人立,人以“法”治。首先,坚持科学设计,顶层指导。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主线,制定实施《徐汇公安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根据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实施《〈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释法宣传工作方案》等专项普法宣传方案,确保纲举目张。其次,坚持突出重点,联动实施。强化警媒联动,在《东方110》等电视品牌栏目播放《加速,上海!》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舆论引导;注重警社交流,以社区警民相约活动为平台,围绕居民关注度高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回应关切;开展警校互动,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解读《网络安全法》;突出警企联动,至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专题解读和宣传《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坚持结合节点,强化效果。结合宪法宣传周、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法宣节点,开展“尚警讲坛”“禁毒讲座”“电信网络新型诈骗集中宣传月”等普法和安全防范宣传活动,强化法律宣传在加强法治建设中的先导、基础作用。
(二)以强化全流程执法监督为重点,促进执法全程留痕、提质升级。在执法管理上,健全全流程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如实受案、依法立案”的受立案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督促落实执法视音频全程记录制度并随机抽查,严格落实办案场所“四个一律”制度规定并定期抽查,从严落实刑事案件审核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和“两统一”工作运行机制,执行严格的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实现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流程的全覆盖;编制《法制工作情况》,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纠偏正向和督导问责。
三、抓住“三个关键”——以“智慧公安”为牵引,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跟踪督导为动力,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一)抓“智慧公安”建设。“智慧公安”是迎接新一轮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浪潮的必然选择,为打好“智慧公安”建设这场“硬仗”,分局党委全力以赴,相关责任人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严格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突出抓好现代警务流程再造、队伍管理手段升级、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安防小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并成立“智慧办”“再造办”等工作专班,对“智慧公安”建设各个方面专题推进、专项督导,着力提升现代警务的科技含量和“生产力”,打造上海警务的精准模式。
(二)抓“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新一轮“放管服”改革,以刀刃朝内、自我革命的魄力,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把公安审批事项精简到39项,把行政审批办理与区行政服务中心深度整合,显著降低前置审批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优化窗口服务和群众办事服务方式,全力实现“一网通办”“足不出户能办事,跑路最多只一次”,大力度优化徐汇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三)抓跟踪检查效果督导。在内部考评体系中设置法治指数、执法规范化指数等指标体系进行内部监督;在外部考评体系中利用第三方调查公司进行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指数测评,并充分发挥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及时反馈、通报、查纠执法问题,多层次、宽领域和多维度地对法治建设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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