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邢蓓琳)6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正式启动《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葳萍出席会议。
会议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作出部署,明确执法检查的目的、重点、组织保障和工作安排。
会议明确,此次市、区联动开展《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就是要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全社会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法规的自觉性,加快改善本市水环境的质量。在执法检查中,要把握监督方法,紧密结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切实避免出现“粗、宽、松、软”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突出问题,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要推动整改落实,围绕执法检查重点,找问题、开处方、领任务、补短板,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将以法规明确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河长制、河道综合整治等工作机制建设和推进落实情况;法规明确的排污许可、水域限制排污总量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对照“十三五”规划纲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泵站改造、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推进情况,以及本区黑臭水体整治等水环境阶段性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法定职责开展执法监管的情况等四方面为重点,选取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典型案例开展实地检查,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启动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就《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作了法规解读和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