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在法治之区建设中 唱响检察旋律
2018-6-26 14:11:06发布90次查看
杨慧亮检察长参与法治节目开展普法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亮
近年来,区检察院始终牢记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党组发挥“头雁”效应,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为徐汇建设“法治之区”提供法治保障。
一、强化头雁意识,认真学习带头履职
区检察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引领效应。党组会认真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党章,交流心得体会;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民法、民诉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检察官参加法律专题研修班,在不断学习交流中提升干警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理念,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中对证据运用采信的分析判断、对法律适用的解释、对侦查工作的建议、对法庭的量刑建议以及群众可能产生的疑虑一一分析阐明,办理的案件较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产生了较强的引领效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正副检察长分别在平安上海、上海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制作涉及金融检察、未成年人刑事保护、司法改革等专题节目,以宣讲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为法治之区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制度保障,夯实司法责任主体
区检察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原则,以检察官权力清单方式进行授权,明确每名检察官执法办案要求,明晰责权,压实责任。出台《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定期通报办案情况。制定《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实施细则》,就案件办理过程、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及处理情况等,对文书说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方式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释法说理要求,落实案例发布工作规定,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检察官向案件当事人、群众阐明法理、说清道理、陈述情理的过程,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推行《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对入额检察官“两横两纵”的考核体系,将检察官个人业绩与落实执法办案责任相衔接、与个人成长发展相衔接,形成促进检察官敢办案、多办案、办好案的正确导向。
三、加强品牌建设,唱响检察旋律
区检察院根据市院的要求,始终坚持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新要求,设置了23个专业化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将专业性强的案件分配给专业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办理;设置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官工作室,对接漕河泾开发区,以定期与漕河泾开发区总公司召开情况通报会;定期接受企业现场问询、开设沙龙,普及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要点。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向区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区政协通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社区检察室贴近居民的优势,分发涵盖检察职能、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非法集资你问我答的《检察常识》小册子,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识别电信诈骗系列宣传活动,运用“智慧城市警务政务民生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收到社区群众好评。成立“法治进校园”讲师团,努力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依托区检察院综合教育基地厚植检察文化,在被最高检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上海金融从业人员法律服务与犯罪预防、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等,加强对社会各界普法宣传、警示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在不断推进依法治区建设中,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融入服务徐汇改革发展大局,以“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为抓手,努力为“法治徐汇”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