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研】探索多元化解物业纠纷 努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2018-6-21 20:29:20发布431次查看
【大调研】探索多元化解物业纠纷 努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当前,物业纠纷矛盾在社区治理中日益凸显,针对大调研中居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社区物业纠纷、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问题,普陀区司法局跨前一步、主动服务,积极探索推进试点物业纠纷调处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共建普陀“美丽家园”。
树立一个工作理念——源头防控、重心下沉,就地化解
“作为小区业主,我们怎么审查业委会的账目,有没有相关法律可以参考参考”、“小区有个公共项目,业主们意见不一致,能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些法律咨询”。大调研过程中,不少居民、居委都提出物业纠纷方面的法律需求。随着上海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纠纷矛盾逐渐增多,且呈现出频率高、周期长、难度大等趋势,已成为社会治理中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在此背景下,普陀区司法局立足职能优势,树立“源头防控、重心下沉,就地化解”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分布广泛、高效便捷等优势,在物业纠纷处理中积极发挥“调节阀”、“缓冲墙”、“过滤网”的作用,努力实现预防矛盾、分流矛盾、化解矛盾的效果。
坚持双管齐下——以政府为主导、以专业社会组织为补充
物业纠纷类型多样、纷繁复杂,其中因相邻关系引起的一般简易类纠纷,依托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基本能得到有效化解,但是涉及业委会改选、物业公司、群租等这类物业纠纷中的“硬骨头”,往往由于人数多、政策性强、需要专业鉴定等问题,必须借助专业力量参与化解。为此,普陀区司法局坚持双管齐下,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工作体系、以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为有益补充的工作格局,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一方面,构建自上而下的调处体系,配备法律服务力量,满足一般性物业纠纷的普遍需求;另一方面,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物业纠纷,探索建立社会协作、联动联调机制,委托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进行调处,集中化解物业纠纷中的“硬骨头”。同时,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针对复杂、疑难、久调不决等案件,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介入,引导诉讼解决,预防矛盾转型升级。
构建三级调处体系——实现区、街镇、居村全覆盖
为了确保物业纠纷化解工作落到实处,在区、街镇、居村探索建立物业纠纷调处机构,推动形成纵向贯通、层层联动的三级调处体系:区级层面,将设立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指导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调委会下设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员、调解秘书,负责日常调解事务;街镇层面,依托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设立街道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并探索建立街道镇购买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提升矛盾化解的专业水平,努力将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居村层面,将设立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居村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将物业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多方参与、通力合作
社区物业纠纷化解、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涉及工作面广、治理难度大、各类矛盾突出、群众需求多元,属于跨部门、跨事权问题,需要凝聚各方共同参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普陀区司法局与区社区办加强对接,联合区房管局、区法院、区民政局、各街道镇等多家单位,立足职能定位,共同研究推进物业调解的组织架构、工作模式等基础建设,明确方案、各司其职。在具体运作中,充分吸纳居村委书记、调解员、社区法官、社区民警、司法所干部、法律顾问等社会力量,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物业纠纷化解工作,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相统一的物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下一步,普陀区司法局还将制定规范文件,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联合各部门,深入街道镇、网格片区、居民小区,指导和帮助基层开展物业纠纷调处实践,夯实工作基础;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区物业纠纷调处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