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区政协专题协商通报会在区会议中心召开。区政协主席邹明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郭亚兵,副区长郑益川,区政协副主席张荣、袁刚、顾钱菊、丁汉明出席会议。 会上,郭亚兵通报了本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落实情况。本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围绕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固废与噪声污染防治、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保障机制等九个专项领域,安排81个实施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79个,已开工项目2个,完成率为97.53%。本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共投入资金64.93亿元,较好地实现了既定任务目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主要河道水质稳中趋好,重点整治河道水质得到改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等。 郑益川通报了2017年度区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情况。今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区政协一届一次会议提案192件。年初,区政府在收到承办的政协提案后,及时组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进行了分办,并提出了办理要求;前阶段又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目前,152件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的提案都已基本落实到位,占79.2%;15件办理结果为“列入计划拟解决”的提案已开展前期研究并制定了后续落实计划,占7.8%;25件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的提案也向委员及时进行了反馈,占13.0%。随后,7名区政协委员就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邹明在讲话中指出,政协委员或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提出提案,是宪法确定的国家政治制度所赋予的政治权利,希望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案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需要各承办单位之间、承办单位与政协提案委员会之间加强协作、互相配合,促使各部门认识一致、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是发挥提案实效的关键,各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要及时与提案者零距离沟通,准确把握提案的背景、意图和要求,在办理过程中要开展协商,办理完结后要将办理结果向公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树立责任意识,确保提案答复落到实处细处。 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等21家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