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法院受理了原告黄霞芳诉被告凌万红、邵菊华相邻通风纠纷一案,该案为近年来我院首例朱家角古镇商家之间的相邻纠纷。原告诉称:原、被告为门对门邻居,原告经营刺绣生意,被告经营饭店。被告在正对原告店门的外墙上安装了两台空调外机,导致空调排风吹向原告店内,影响了原告正常营业。双方多次就该问题进行协商但仍无法解决,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拆除空调外机。被告辩称:其空调外机的安装符合《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管理规定》,故不同意原告诉请。该案现已移交至朱家角法庭进行审理。承办法官多次至现场查看、测量,并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会议。因原、被告房屋均为老式建筑,被告空调外机安装及移除难度较大,我院将会同朱家角景区管理部门及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