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的经济社会发展迅猛,作为“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的试点,静安定下了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达到95.5%的目标,为了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能级水平,《上海市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出台助力,市、区财政共同出资建立这笔专项资金。
申请专项资金指南
各申报单位根据申请内容不同,按相关要求将资金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afgw_cyk@126.com
◆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静安区发改委(巨鹿路915号2001室),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联系人:栾贺钱俊杰(33371792、3337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