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财镇管”工作,贯彻落实《新虹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实施方案》(闵新委〔2015〕25号)文件精神,规范各村(合作社)印章、权证保管和使用,11月10日—17日,农管办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证章实地专项检查工作。
农管办于今年4月份对各村(合作社)印章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此次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外,还增加了对各村(合作社)权证保管和使用的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的具体内容是印章是否专人负责保管、《印章使用申请单》是否填写规范、《印章使用登记台账》是否登记完整及房地产权证原件是否落实移交统一保管制度,检查中发现各村(合作社)虽然对4月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做了整改,但仍然存在印章使用申请不规范、台账登记不完整等问题,农管办针对发现的问题再次对各村(合作社)规范保管、使用印章和权证做了指导,要求各村(合作社)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印章专人保管制度、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外带审批授权制度、权证保管制度及审批程序。
通过此次检查,再次明确各村(合作社)印章、权证的管理职责,加强印章、权证保管和使用的规范性,进一步巩固了“村财镇管”工作。
街道农管办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