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七宝镇域内各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七宝镇积极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一、加强宣传
七宝镇通过在村、居、公司等处悬挂有关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标语横幅海报,等方式响应、推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我镇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积极响应
落实镇村居的政府部门主体责任,分别成立七宝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村、居与公司联络小组,第一时间落实普查负责人名单,同时加强质量核查,确保“应查尽查,不重不漏”。进一步与水务部门沟通确认入河(海)排污口数据申报事宜,对水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仔细核查。
三、及时上报
在清查过程中加强责任感和保密工作,把控好数据质量和时间节点,对第三方上交的数据仔细审核,坚持做到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专项清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