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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代理之机动车的限速情形

2018-5-28 15:54:12发布48次查看ip:发布人:
  • 业务分类: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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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交通事故代理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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