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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

2024-4-27 15:18:50发布3次查看ip: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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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
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观、世界观的未成年人所受影响更大。这就更加需要我们的法制教育采用多种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心中。
如何服务青少年、保护青少年,也是我们所需面对的一个社会课题。因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家庭、学校和全体公民应该积极地给予特别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这一保护的具体体现。
a 学校保护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b 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c 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d 社会保护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e 法律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低龄化。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2、文化程度低。是从作案未成年人文化程度看,初中、小学文化居多,甚至很大一部分是文盲;
3、是从未成年人作案人员身份来看,农民、学生、社会无业闲散人员居多;
4、是从未成年作案人员违法经历来看,初犯、偶犯居多。
5、犯罪动机简单。多是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精神刺激。不少未成年人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寻找精神刺激,变换手法向侵财方面转化,这是当前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犯罪学理论认为,个人的生理、心理因素与环境因素都会影响人的行为,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1.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未成年人正处于不成熟向成熟发展的过渡时期,这期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他们自我意识增强,具有成人感和独立意向,但由于其知识画有很大的局限性、片面性和表面性,往往分不清是非、善恶,美丑,缺乏正确的是非观、法制观和审美观,易受到拉拢和引诱而走上歧途。
2.控制能力差,情感波动大。未成年人性情容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不善于控制自己,由于这些心理特点,形成了其犯罪动机简单、单纯,有很大的盲目性,他们考虑的比较简单,甚至会为了一件小事就大打出手。
(二)家庭原因
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子女的人格发育不健全,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因素。翻开所有少年犯的案卷,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大多数少年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均存在误区。
1.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家庭结构残缺,缺乏父爱和母爱,往往导致未成年人孤僻,脆弱、自卑或过强的自尊心理。未成年人在不完整或畸形的家庭中,生活心理压力过重,对家庭易产生离心力,极易受坏人引诱而误人歧途。
2.不良的家庭氛围对未成年人的心理造成不良的影响。父母经常吵架,秽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酗酒、赌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世界观的形成。不良的家庭氛围造成未成年人对家庭的厌恶,他们不愿意回家,从而使自己的心理更加的孤单、自卑,更加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3.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学校原因
一般来说,学校和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仅次于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但现行教育制度存在缺陷是不容回避的问题。一是单纯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二忽视德育教育,道德、法制教育明显薄弱。三是个别教师素质不高,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影响到学校素质教育的发展。四是学校管理存在问题,尤其对住校学生的课外管理不严,致使少数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与社会的不良青少年接触,而被引诱走上犯罪。
(四)社会原因
随着互联网、影视文化等大众媒体的普及传播,各种文化思潮令人目不暇接。一些不健康的传媒宣扬享乐主义,渲染暴力凶杀色情等信息,严重误导了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原因之一。
1.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
2.受社会上不良习气影响,沾染江湖义气,导致人生倾斜
3.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的东西
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满18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也就是说,轻微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
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等行为;
(六)多次偷窃;
(七)多次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利
享有五项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依法平等享有上述权利。
未成年人犯罪始于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用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学生守则等来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熏陶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法律意识,而沾染上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方面教训和事例枚不胜举,青少年朋友要注意啊!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一个人不注意克服小毛小病,必然会变成大毛大病。不妨我们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加以剖析,看看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而提高预防不良行为的自觉性。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
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
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
2
处于险境,紧急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
虚张声势,巧妙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
主动避开,脱离危险。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
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
心明眼亮.记牢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
堂堂正正,不贪不占。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
遵纪守法,消除隐患。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儿童性侵害的
预防及处理
儿童性侵害是指:任何人用威胁、暴力、诱骗或其它不正当的手段对待儿童,以达到性骚扰、性接触或发泄性欲的目的。
许多儿童遭受性侵害的过程,并不一定是被“暴力”占有,而是被“温柔”吸引。因为,对儿童造成性伤害的人许多来自于周围的熟人——老师、同学、邻居等。有的侵害者利用了儿童的信任和崇拜对其进行伤害,有的则利用儿童需要别人关爱的善良本质和对大人权威的恐惧作案。为此,保护好孩子的安全,让他们避遭性侵害,应该是引起我们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如何辨识孩子已遭到性侵害
1.生理方面:
(1)生殖器官(包括阴部、肛门、尿道)有受伤、疼痛、出血或感染症状。
(2)行走或坐卧时感到不适。
(3)处女膜破裂或两腿内侧红肿、瘀伤现象。
2.行为方面:
(1)异于平常的情绪反应,如:恐惧、退缩、攻击等。
(2)对异性或特定的成人反应异常,不是过分亲昵,就是极度害怕逃避。
(3)极力掩藏生殖器官等身体部位。
预防措施
(1)指导儿童合宜的穿著和言行。
(2)指导儿童正确的性观念: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都要断然拒绝。
(3)让儿童知道身体某些部位是属于个人隐私,别人是不可以随便碰触的。
(4)让儿童学习分辨不同形式的触摸,哪些是可以的,哪些是不可以的?
(5)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勇敢地说「不」。
(6)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应避免独自在无人的场所逗留。
孩子遭到性侵害,该怎样处理
1.维护隐私:处理时,应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顾及孩子的感受,避免受到二度伤害。
2.了解事实:鼓励孩子说出实话,并给予支持与安全感。
3.危机处理:
(1)保存受害的证据。
(2)安排孩子至医院检查、治疗。
(3)知会当地性侵害防治中心。
(4)带孩子接受心理辅导。
4.心理支持:
(1)倾听、接纳同理孩子的感受,相信孩子所说的事情真相。
(2)告诉孩子这件事他没有错,他还是好孩子。
(3)表达父母的关心,给他温暖与安全感。
(4)请学校心理辅导老师配合辅导。
根据以上所说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确实存在着很大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刻不容缓的事。做好这一点,需要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实行综合治理,形成遏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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