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分类信息网
免费发信息

<群众>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地乡<房屋拆迁>

2024-3-12 7:55:31发布11次查看ip:发布人:
市民称大地乡半洋村05年被认定为A地质灾害地点,18户村民签了避险责任书,但到现在还没得到安置。指定的安置地点被乡镇府建了食堂。每次去乡镇府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要么推诿,要么乱说安置地点。再次信访,对第一次信访结果不满意。希望有关部门给出合理说法,尽快落实安置。
你反映的对大地村半垟自然村地质灾害村原搬迁农户进行安置的问题,大地乡政府组成工作组,对信访件所反映的情况开展调查了解: 2005年9月经有关专家实地勘察论证,认定半垟村处为a类地质灾害点,景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使居住在地质灾害险情点的群众尽快脱离危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重点险情村避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景政发【2005】47号)文件。于2006年,大地乡党委、政府根据上述文件积极组织动员村民搬迁安置,大部分村民签订了《大地乡半垟险情村搬迁避险责任书》,其中100多人按照人均6100元领取了经济补助。至于,你们反映的要求对半垟地质灾害险情村的村民进行集中统一安置的问题。景政发【2005】47号文件明确规定,避险搬迁的安置方式和方法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相结合,且鼓励搬迁户跨县、跨乡到生产、生活条件好的中心村及县城购建住房,实行异地分散安置。据了解,当时一小部分村民选择安置在避险点(即大地乡原乡政府办公楼),绝大多数拿取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安置。根据文件第十三条之规定,县避险搬迁农户专项资金按人均5600元(含安置点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下达,各乡镇按避险搬迁群众所在区域、安置方式及搬迁对象困难程度等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经济补助政策;文件第十六条之规定,半垟搬迁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农户,给予人均500元的奖励。 根据原半垟地质搬迁户的情况,县乡两级于2017年3月3日、3月23日分别并就你们所反映的要求统一安置问题在县信访局进行接访,会上县农办、县大搬快治办等单位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同时,在上级部门牵头召开的多次会议中,大地乡政府向县相关部门以及相关领导如实反映大地乡半垟地质灾害点原搬迁户的诉求以及搬迁工作的实际情况。
大地乡政府 2017/05/21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上海分类信息网-上海免费发布信息-上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