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54岁,母亲51岁,是吉林省人,户口也在吉林省。现在在宁德市区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给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现在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请问:
1、我父母是否可以自费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2、能否转为自由职业,以自由职业缴纳医疗保险?
3、能否缴纳社区医疗保险?
请分别说明以上3种医疗保险,可以缴纳哪一种?每一种每个人一年共计缴纳多少钱?并且说明每一种的保险比例是多少?
谢谢!
一、您好,若您的父母目前是在单位参加宁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照其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其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个人无法自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若单位已倒闭,您父母可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以宁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10%缴纳医疗保险费。每年的7月1日—8月31日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次性缴纳一年(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商业补充保险费。
三、您的父母如需转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咨询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备注:如有疑问具体请咨询宁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金征缴科0593-2872191。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10-10 17:35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