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如下问题:
1城厢区筱塘小学或逸夫小学是否接收本省其他市转来的转学生?
2小学转学的年限要求,是否五年级前一定要办理转学?
3对于转学生的户口有哪些具体要求,如孩子和父母的户口是入在其外公外婆户口里,是否可以正常接收转学入读? 转学生的户口入户年限是否有要求,比如要入户一年以上等?
小林:
你在政务服务平台的PT14081800146号诉求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77号)第三条 所有适龄儿童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第八条每一个教学班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45人。第十三条 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父母(法定监护人)可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地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和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再到转出地学校和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转入学生原则上由户口所在地片内小学接收,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转入学校班生数确已满额,难以再容纳转学生时,应向家长说明情况,并及时报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安排转学生,有关学校应及时接收。 第十七条小学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答复情况如下:
1、在学校学位还没满额的情况下筱塘小学或逸夫实验小学可以接收转来的学生;
2、小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其他年级都可以办理转学;
3、在学校不满额的情况下,如户口在相应的施教区内可以办理转学。
(城厢区教育局于 2014-8-20 15:54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