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员工2010年8月入职,我单位为其在禅城区参保;2011年4月其转回顺德区参保。现顺德区税局通知我单位,该员工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已由原单位在顺德区参保了,要求我单位在禅城区办理重复缴费退费。请问我单位该如何办理?该退哪个单位的缴费历史,该员工2010年8月至11月实际是在我单位工作的,只是其原单位忘了在顺德区停保,造成了重复缴费,是否应该退顺德区那段缴费历史?具体如何办理,该找哪个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是多少,谢谢!
重复缴费的部分,可退还个人缴费部分,具体想退哪个区的缴费历史就在所属区的社保机构办理。像您的情况,应在顺德区办理。
2011-09-02 09:44:33
